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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4427-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
发布时间:2021-06-18
GB 24427-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
注意:因业务调整,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。
中国标准分类号
(CCS)K82
国际标准分类号
(ICS)29.220.10
发布日期
2021-04-30
实施日期
2021-11-01
主管部门
工业和信息化部
归口单位
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发布单位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本文件按照GB/T 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本文件代替GB 24427-2009《碱性及非碱性锌-二氧化锰电池中汞、镉、铅含量的限制要求》和GB 24428-2009《锌氧化银、锌空气、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》,与GB 24427-
2009和GB 24428-2009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增加了无镉电池、无铅电池的定义(见3.6.3.7);删除了含汞电池(低汞电池)(见GB 24427-2009的表1和GB 24428-2009的表2);修改了除扣式电池(<5 1g/g)外其他锌负极原电池的汞限量限制值,设定为<1 1g/g(见表1,B 24427 2009的表1和GB 24428-2009的表2);修改了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(见表1,GB 24427-2009的表1);修改了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(见表1,GB 24427-2009的表1);增加了扣式锌空气电池、锌-氧化银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(见表1)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。
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GB 24427 2009;GB 24428 2009;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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